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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2017年市区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编号:20170710G021220170615G0166一、招标条件本舒兰市2017年市区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已由舒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舒发改审批字[2017]

 编号:20170710G021220170615G0166

一、招标条件
本舒兰市2017年市区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已由舒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舒发改审批字[2017]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舒兰市市容环境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道路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监理。
2.4建设地点:吉林省舒兰市;
2.5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2017年8月10日-2017年10月31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年-2016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须独立法人资格,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施工标段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完成的类似业绩;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
监理标段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需在本单位注册)。
3.3拟派出的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全套证件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外埠投标企业需取得《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表》。
3.8各标段投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到2017年7月21日16时止。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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