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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石担路天桥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门头沟区石担路天桥中修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7年工程年度计划,并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

 1.招标条件

本门头沟区石担路天桥中修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2017年工程年度计划,并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门头沟区石担路天桥中修工程实施地点为石担路1#、3#、4#、5#、6#天桥,中心桩号分别为K5+200、K3+900、K2+900、K2+500、K2+100。拟采取的主要中修措施有:更换桥面铺装、全桥除锈涂刷防腐涂料,更换伸缩缝、增设排水口、修补混凝土破损部位、顶升更换支座、补焊梯道踏步踢面钢板、改造护栏等。
招标范围:桥梁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道路附属设施维修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
预计施工工期为: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具备近五年(2012年至今)单独完成3座(含)以上中桥及以上桥梁工程施工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含备选人员)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员)须不得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中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5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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