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建设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标招标公告
1、 扬中市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建设工程建设项目 已经镇江市水利局、镇江市财政局镇水发[2017]128号文批准兴建,项目建设单位为扬中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补助和地方自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施工标的投标。
2、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位于扬中市范围内八桥镇和新坝镇。
(2)工程规模:扬中市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建设工程位于八桥镇利民村、红旗村,新坝镇双新村,受益面积490亩。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90亩,其中新建微喷灌140亩,滴管20亩,低压管灌330亩,配套新建灌溉泵站3座;新建U80渠道570米,维修U80渠道540米,新建机耕桥1座、机耕路3990平方米。
(3)计划工期:80日历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工程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扬中市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建设工程施工标,约270万元;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其他: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经理(B类)、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类合格证书;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③经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企业及投标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没有行贿行为记录: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括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
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 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防伪二维码无法进行验证的视为无效告知函;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⑤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7年7月27日17:30前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报名,未网上报名成功的单位将导致无法缴纳保证金,后果自行承担。经办人参加报名需要CA证书(CA证书办理详见《镇江市水利工程项目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