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头台乡2017年高效节水改造项目已由塔城地区水利局、财政局以塔地水发 [2017]146号文批准建设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乌苏市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内容:恢复改造原有渠道10.738km,设计流量为1.0~1.50m3/s,渠道断面形式为梯形断面,结构形式采用砼现浇衬砌。配套建筑物42座,其中节制分水闸13座、分水闸7座、量水堰12座、桥涵6座、渠下圆管涵2座、圆管涵1座、渡槽1座。新建沉砂池10座。工程规模为小(2)型,工程等别为Ⅴ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2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施工一标段:桩号0+000~5+000段渠道及构筑物;
施工二标段:桩号5+000~10+738段渠道及构筑物;
3.1 施工: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已进行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投标人。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4日16: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