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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三期工程机械、电气、控制设备及服务总承包(MEC)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三期工程机械、电气、控制设备及服务总承包(MEC)工程 批复文号粤发改经贸函[2017]1537号批复单
  项目名称  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三期工程机械、电气、控制设备及服务总承包(MEC)工程
  批复文号  粤发改经贸函[2017]1537号
  批复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东莞直属库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三期工程机械、电气、控制设备及服务总承包(MEC)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东莞直属库(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三期工程机械、电气、控制设备及服务总承包(MEC)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本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经贸函[2017]15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东莞直属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三期工程机械、电气、控制设备及服务总承包(MEC)工程包含10万吨立筒仓、48万吨大直径筒仓、汽车卸粮中心、提升塔、钢结构栈桥及其配套进、出粮工艺、机械、电气、控制设备的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漳澎村新港南路1号东莞直属库库区现场。 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安装调试工期240日历天。安装调试工期为自立筒仓、大直径筒仓土建工程提供安装作业面,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日起,24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预发包价:约17000万元。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名,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要求); (3)  投标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nth="1" year="2009" w:st="on">200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项与本类似的散粮输送(仓储、物流、加工)项目总承包业绩且至少成功运行6个月及以上(合同总价1000万元及以上),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两张工艺施工图(其中1张盖有设计单位章的工艺流程图,一张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细化的工艺施工图)、建设单位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原件备查)等有效证明; (6)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自2012年至今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建设部或广东省建设厅宣布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有效期内(至本项目发出公告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需提交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要求并提交承诺书且签字盖章有效); 三、联合体投标人的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唯一固定的。 (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标人。 (3)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所有投标文件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 (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5)  联合体投标的,在类似工程业绩的评标环节,只考虑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四、业绩资料核查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必须是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与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签署承包合同的总包工程项目(投标人与项目总承包单位或其他施工单位等签署合同的分包工程项目不得作为类似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以往的联合体项目中,如非牵头人,则不算业绩)。 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查(核查后归还其原件)。招标人或其委托人将核查报名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等证明的真伪性,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或其委托人将在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涉假投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或其委托人有权随时核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的真伪性,及相关管理人员资格证件等,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由招标人联合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对中标侯选人的资料原件及业绩真实性等进行专项核查。若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有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向投标人追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向广东省及该投标人注册所在省份建设主管部门发出通报,投标人一旦投标报名即视同理解并接受上述规定,且不得因此而对招标人提起诉讼或索赔。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的,应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1)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于 2017 7 21 日至20177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45报名窗口。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注意:(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下载网址http://www.dlztb.cn)(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并注明牵头方)。      (2)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一份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核查后归还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投标成员均需分别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七、踏勘现场 投标人递交澄清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踏勘集合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17年 8 月 23 日上午9:40起;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23 日上午10:00; 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5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 8 月 23 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5开标室 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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