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五华县城水安路(长安加油站至工业大道红绿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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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五华县城水安路(长安加油站至工业大道红绿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华发改〔2017〕109号文批复单位五华县发展和改
项目名称 |
五华县城水安路(长安加油站至工业大道红绿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
批复文号 |
华发改〔2017〕109号文 |
批复单位 |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人 |
五华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
项目所在地区 |
梅州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本五华县城水安路(长安加油站至工业大道红绿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华发改〔2017〕109号文】实施批准建设,并由五华县人民政府工作会议纪要以华府工纪【2017】32号文通过,建设单位为五华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升级改造长度约2000米,宽30米,含道路、管线、照明、绿化、交通标志等; 2.2招标范围:按设计图纸(含招标前修改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招标控制价:19180995元(含暂列金额:1743726元); 2.4工程地点:五华县城水安路(长安加油站至工业大道红绿灯段); 2.5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 月 28日 ; 2.6承包方式:按实结算下浮6%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省内企业必须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有关规定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并获通过。 3.2信誉要求: 3.2.1、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以及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未有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经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4.1.4、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4.1.5、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4.1.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关系 4.1.7、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17年4、5、6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以上4.1.2~4.1.7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4.1.8、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开具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4.1.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书) 4.1.10、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11、省内企业必须提交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12、省外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2017年 7月28日9: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17年7 月 28日16:00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 合格投标人于2017年7月29日至8月4日9:00时至11:30时,15:0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25号宏图大厦5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 17日 09:30 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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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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