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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海拉尔河(巴彦库仁段)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及附属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压覆矿床咨询评估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海拉尔河(巴彦库仁段)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及附属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

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海拉尔河(巴彦库仁段)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及附属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压覆矿床咨询评估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CY- FUWU01-二次

 

1. 招标条件

 

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海拉尔河(巴彦库仁段)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及附属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海拉尔河(巴彦库仁段)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发改行审字[2017]19号)和《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海拉尔河(巴彦库仁段)水生态综合整治附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发改行审字[2017]18号)批复。招标人为陈巴尔虎旗水务局,资金来源为PPP模式。本项目征占用林地、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压覆矿床咨询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征占用林地、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压覆矿床咨询评估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1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1.1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1670m³/S,堤防级别为4级,新建堤防全长14公里,堤顶宽度为8米。

2.1.2水生态综合整治附属工程:防洪堤附属工程,堤顶兼作公路工程、亮化工程、景观工程,本工程将水利建设的堤防顶部与本次设计的附属工程合并形成14米的堤顶道路,堤防附属工程在水利堤防工程与公路之间的结合部位,宽度6米。

2.2 本项目标段划分,具体情况见下表: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工作内容

招标控制价(万元)

一标段

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及附属工程征占用林地服务

(1)《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木采伐调查设计》(如需)、《林地、林木补偿费估算表》的编制工作;(2)按《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要求协助甲方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完成本项目林地审批 和验收工作并取得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木采伐许可证及相关批复文件;(3)配合招标人接受并解答林业部门的各种林地使用检查、监督等事宜。(4)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林地手续相关的其它一切事务。

 

注:所需林业基础材料自行解决,招标人不予提供。

 

10万元

 

2.3 计划服务期:

一标段: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完成【主要工作内容】中的各项工作,或根据项目实际 情况酌情调整合同服务期。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标段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一标段

 

①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 设协会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丁 级及以上资质。

 

 

近五年(2012 年 5 月至投标 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征占用林地服务工作。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凡被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 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到内蒙古中城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 500 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2017年7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休息)。

4.3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加盖红章),原件查验后退回。

 

 

5. 资格审查方式

 

5.1 资格审查方式为评标时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后审。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投标文件中拟委派人员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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