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汕尾市体育中心(一期)7-8号楼装修、兵兵球场及配套工程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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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汕尾市体育中心(一期)7-8号楼装修、兵兵球场及配套工程 批复文号汕发改【2013】62号批复单位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
| 项目名称 |
汕尾市体育中心(一期)7-8号楼装修、兵兵球场及配套工程 |
| 批复文号 |
汕发改【2013】62号 |
| 批复单位 |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人 |
汕尾市体育局 |
| 项目所在地区 |
汕尾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公告内容 |
汕尾市体育中心(一期)7-8号楼装修、兵兵球场及配套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本为汕尾市体育中心(一期)7-8号楼装修、兵兵球场及配套工程,已由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发改[2013]62号)批复核准。招标人为汕尾市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市财政统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汕尾市体育中心(一期)7-8号楼装修、兵兵球场及配套工程,7—8号楼装修、安装、排水等工程,造价约302万元。招标内容包括:装修及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工程建设地点:汕尾市区香湖路与成业路交界处。
2.3、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只有报名资料经核对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投标申请人应于2017年7月24日至7月2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大道北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副楼)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应为拟派项目负责人);(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6)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广东省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或广东省外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含临时一级建造师)复印件(加盖执业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由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单位缴费明细原件;(7)拟派驻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企业员工,主要提供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等岗位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由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单位缴费明细原件;(8)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9)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原件。
以上人员的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专业技术职称证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报名资料须用A4纸(复印件的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并提供除资质证书副本外其他资料原件核对),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汕尾市体育中心(一期)7-8号楼装修、兵兵球场及配套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6、招标人按照本公告第4、5条规定条件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汕尾市体育中心(一期)7-8号楼装修、兵兵球场及配套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进行核对,核对结果符合要求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招 标 人:汕尾市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汕尾城区体育路 地 址:汕尾市区文明北路玉台山居B栋2楼
邮 编: 516600 邮 编: 516600
联 系 人: 马国忠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联 系 人: 黄汉钊
电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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