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四十五团提标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为第三师四十五团提标改造项目已由师市发改(投资)发【2017】96号文件批准,招标单位为第三师45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第三师四十五团—社区集中供热中心
2.2招标规模:增设脱硝设备,对原脱硫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安装能力;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
3.2 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5日(节假日不休息),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持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30日,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持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开标室(喀什市克孜都维路第三师师部政法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xjb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