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62201部队司令部管理科(以下均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对“机关配电室高压预防性试验及备用电源改造和燃气热水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 CDJT-2017-024
项目名称 机关配电室高压预防性试验及备用电源改造和燃气热水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控制价 320046.78元(包1:134558元;包2:185488.78元)
项目分包个数 2个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包1供应商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电力设施承装、修、试四级(含)以上资质企业;省外供应商必须尽有本年度进青登记;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设备专业),应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包2供应商须具备三级(含)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4、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非外资独资(控股)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自身经济实力能够满足承担本项目的经济责任,承认并履行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8、具备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
9、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