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郑州机务段整备系统数据终端防护装置购置
二、项目编号:ZJW2017-30
三、询价项目:
1.项目名称:郑州机务段整备系统数据终端防护装置购置项目
2.项目明细:
标段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防护装置 | YC-II | 套 | 16 |
四、交货时间及地中标方提供基础图纸并出具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方案。
2.中标方在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需与工务段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并上报施工组织方案以备审查。
五、验收: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设备的安装调试由中标方负责,设备运到安装现场后,中标方安排到现场进行卸车、安装、调试。设备安装基础施工及相关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2.中标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设备安装调试(含售后服务)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前,需办理施工安全协议。
3.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前一周,中标方提出设备的验收申请,设备使用单位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在验收书上签认。
4.在设备验收后,中标方就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对用户进行现场免费培训。
六、质量保证期:
1.整机的质保期为设备最终交验后1年。在质保期内,中标方应无偿提供设备维护和更换零部件,接到用户通知后,2小时内给用户做出响应,24小时内必须保证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2.部件和主体结构出现故障维修,整机质保期自修理完成,恢复使用之日开始重新计算(12个月)。其他部件出现故障维修,该部件质保期自修理完成,恢复使用之日开始重新计算(12个月)。
七、售后服务:
质保期内接到招标方物资损坏通知后,中标方须在24小时内响应,7日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八、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付9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结清剩余5%质保金。
九、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
2.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所供产品无不良记录在总公司、路局通报期内,无不良违法犯罪记录。
3.投标人需为按要求在郑州铁路局进行登记并通过铁路总公司商务采购平台注册的用户,中国铁路95306网注册且已通过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审核的用户。
4.投标物资必须为全新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现场使用需求,并提供书面产品安全承诺书。
5.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必须在郑州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
十、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时,应针对项目中的物资进行报价,并最终报出总价。报价供应商需做出以下承诺:报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联系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宣布无效。
2.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07月26日9:00在郑州机务段设备科集合签到,过时未能签到的视为放弃。由项目提报部门带领,集体勘查现场。于2017年07月28日10:30点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以书面密封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郑州机务段北检修车间303室。我们以资料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未参加现场勘察的投标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所有报价均为到段价(含增值税价格,含运杂费,含设备、辅助材料、设备基础、安装、调试、调试用料、人工、差旅、机械、运输、仓储、保险、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4.报价内容应包括报价单原件(包括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含税总价、税率,其中不含税价格保留2位小数);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上述报价内容壹式贰份,一并密封后邮寄(或书面送达)。
6.供应商必须对报价物资进行报价。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7.集中采购办公室收到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后被视为报价供应商已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8.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9.联系方式
通信地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