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DFJ-WLB-2017-08
开标时间:2017-08-1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
原水预处理聚合氯化铝(混凝剂)、聚丙烯酰胺(助凝剂)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原水预处理聚合氯化铝(混凝剂)、聚丙烯酰胺(助凝剂)采购招标。
二、招标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以下简称华电国际奉节发电厂)。
三、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四、项目概况:华电国际奉节发电厂2017年8月~2018年7月2×600MW燃煤机原水预处理所需聚合氯化铝(混凝剂)100吨、聚丙烯酰胺(助凝剂)2吨(预估量)。
五、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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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指标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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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FJ-WLB-2017-08 |
聚合氯化铝(混凝剂) |
吨 |
100 |
执行饮用水聚合氯化铝国家标准GB15892-20。 品牌:洁澜牌、荷花牌、齐力牌 |
详细参数参见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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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丙烯酰胺(助凝剂) |
吨 |
2 |
(PAM)Ⅰ类品,阴离子聚,分子量500万 执行GB17514-2008水处理剂聚丙烯酰胺Ⅰ类标准 |
详细参数参见技术规范书 |
六、供货期:2017年8月~2018年7月(招标人有权依据实际情况调整供货时间)。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生产、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业绩经验:投标人具有在相同容量机组或相似条件下的两个电厂成功运行超过三年(需提供合同影印件)业绩,且已证明安全可靠,在近三年内未发生产品质量问题。
4.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5.若投标人是生产商,除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外还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除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外还必须提供专业原水预处理聚合氯化铝(混凝剂)、聚丙烯酰胺(助凝剂)生产厂家的相应资质文件、生产厂家授权经销证明文件、原产地证明文件和与生产厂家签订的合同。
6.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的供货需要。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没有产生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按废标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时间:2017年7月21日~2017年7月28日下午17:00之前递交投标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