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南澳勒门I海上风电场工程海洋水文、波浪、潮位观测及分析技术服务工作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8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海洋水文观测、波浪、潮位及分析技术服务工作-2017年8月广东大唐国际南澳勒门I海上风电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广东大唐国际南澳勒门I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汕头市东部、南澳县南部海域的勒门列岛附近,距离北侧南澳岛最近距离约8km,距离西侧汕头市陆地最近距离约18km。风电场总规划容量为350MW,规划用海面积约70Km2。
资金来源:资本金及项目融资
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勒门海域
建设规模:350MW
计划工期:2018年8月前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
二、招标范围:
广东大唐国际南澳勒门I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水文、波浪、潮位观测及分析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冬季、夏季大、中、小潮全潮水文观测及编制观测报告;
(2)波浪、潮位、海流以及海水温度、盐度、密度周年观测及编制观测报告;
(3)设计波浪数值计算专题及报告编制;
(4)泥沙输运数值计算与海床冲淤专题及报告编制。
所有工作深度需满足《海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海上风电场风能资源测量及海洋水文观测规范》、《海上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报批稿)》、《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海洋调查规范》、《海洋监测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管理机构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应具有海洋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具备在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咨询工作经验。
3.3投标人5年内应有2个及以上海洋水文观测业绩。
3.4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海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3.8.1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3.9 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10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1 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2 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8月1日。
购标结果以平台为准。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8月11日上午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