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东新区旺瑶村改造项目的配套道路及地块五绿化采购及种植养护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CG2017041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69万元
玉林市玉东新区旺瑶村改造项目的配套道路及地块五绿化采购及种植养护服务已由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玉东审发规字[2017]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及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玉林市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已同意本项目招标文件备案手续,现对玉林市玉东新区旺瑶村改造项目的配套道路及地块五绿化采购及种植养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玉林市玉东新区旺瑶村改造项目的配套道路及地块五绿化采购及种植养护服务
项目编号:YDCG2017041
项目投资:约369.5万元。
招标内容:采购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一批,在玉林市玉东新区旺瑶村改造项目配套道路的康旺路、富安路、健旺路、胜利路、旺胜路及地块五种植和养护,包种包生(详见货物需求清单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中标人立即采购并进场种植,必须于730天(日历天)内按货物需求清单及设计图纸(含期间设计变更)内容完成玉林市玉东新区旺瑶村改造项目的配套道路及地块五绿化采购及种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的供应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竞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 “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或“园林景观工程”。
3、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招标等各项业务活动(查询记录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7 年7月21 日至2017 年 7 月27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18: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