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21
招标编号: GDCX03-JGZB17-1253( 01- 01)
日期: 2017年07月21日
1.2招标条件
本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 9,招标人为 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国电内蒙古晶阳能源有限公司保安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包括厂区(生产区域、办公区、生活区、临建区、物资仓库等)的门岗管理、厂区内财产设备守护、对出入厂区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管理、内部治安秩序管理、厂区范围巡逻和护卫,以及重点部位的治安护卫和警戒、厂区治安事故的预防、厂区治安监控系统管理、无偿紧急救助服务、厂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及其他临时交办事项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二卷技术部分的有关内容)。
1.3.2 服务期限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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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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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安服务 |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安保项目业绩证明。业绩必须满足下列的要求:近5年内至少承接过2项保安服务管理项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发生。 5、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 6、投标人需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带抵扣联)。 7、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7月21日09:00起- 2017年07月31日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