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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检验试剂及耗材采购第一包、第二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建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委托,根据建始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建始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建财采计20170144号)

 受建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委托,根据建始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建始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建财采计20170144号)的批复意见,对建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检验试剂及耗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因前两次采购失败,现发布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建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检验试剂及耗材采购第一包、第二包(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JSGJZX[2017](G)-031A。
(三)招标内容:本次项目分两包,第一包(A类)胶体金法试剂、乳胶法试剂及其它试剂;第二包(B类)酶免法试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投标包数,但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包交纳,投标文件也须分包制作。采购周期为两年,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本预算:第一包: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元)。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注:明细报价中各报价不能高于限定价格,高于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人拟投标产品若是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证及经国家质量检测部门(CMA)检测,并出具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
(四)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
(五)投标人拟投标产品若是纳入药品管理的(第二包酶免法中部分产品)必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必须提供药品注册证。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报名供应商投标。
(二)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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