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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高效综合循环利用之一电站、二电站改建等5个工程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韶钢投资管理部委托,对煤气高效综合循环利用之一电站、二电站改建等5个工程桩基工程实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

 受韶钢投资管理部委托,对煤气高效综合循环利用之一电站、二电站改建等5个工程桩基工程实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GC20170087 。
2、工程编号:12017101。
3、名称:煤气高效综合循环利用之一电站、二电站改建等5个工程桩基。
4、招标内容及承包方式:
本招标工程内容,煤气高效综合循环利用之一电站、二电站改建、高炉鼓风机技能技术改造工程、高炉除尘系统技术改造工程之A-1转运站、韶钢松山机制铸造线环保升级改造、金工车间搬迁项目等5个项目的桩基施工。本次桩基招标工程总数量暂定为1290根钻(冲)孔灌注桩。
本次桩基招标拟采用桩基施工总承包(单价包干)的方式。招标范围包括:成孔、固壁、混凝土制作及灌注、泥浆池及沟槽砌筑、拆除、泥浆制作及运输,临时道路,场地清理;入岩增加、溶洞处理、塌孔复打、斜岩复打、塌孔回填、地下障碍物处理及扩大桩充盈混凝土浇灌等。
主要内容详见《附件2:招标技术规格书》。
5、工程建设要求:
按照“成熟、可靠、实用、先进”的原则。
6、工程工期要求:
整体工程工期为2个月(时间从合同签订开始计),计划2017年 8月15完成合同签订并开始施工准备工作。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2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施工资质: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3 业绩要求:具有石灰岩地区桩基施工业绩。
7.4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于投标单位的一级建造师,且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工程款支付条件与方式:
8.1付款条件:
8.1.1本工程合同签订后及在具备各分项(如:工程开工前)开工条件前,业主向总承包人支付总额不超过中标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
8.1.2 建安工程的进度款按当月实际完成量计价的80%拨付;支付达到总价的50%时,分次扣回已支付的预付款。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最多不能超过合同建安部份总价的75%(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列,按业主确认的金额进行支付)。
8.1.3 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
8.2 工程款支付方式:20%现汇,5%银行承兑,75%商业承兑(注: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全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详见《第四章合同特殊条款》4.付款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07月20日至2017年07月26日上午08:30~11: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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