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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路(华城路―南环二路)项目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龙湖路(华城路―南环二路)项目(项目名称)龙湖路(华城路―南环二路)项目监理工程(标段名称)已由江苏省金坛经济开

 一、招标条件

龙湖路(华城路―南环二路)项目(项目名称)龙湖路(华城路―南环二路)项目监理工程(标段名称)已由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为:关于江苏金坛国发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龙湖路(华城路―南环二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编号为:坛开科经投字【2017】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苏金坛国发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坛经济开发区;
2.2工程规模:北起华城路,南至南环二路,总长1105.934米。
2.3招标范围:道路、排水管道工程、供电工程等所有施工项目监理
2.4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5工程概算投资额: 1800万元
2.6监理合同估算价:31万元
2.7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8标段编号:3204821707180201-BE-001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 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1名;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2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30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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