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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梅河口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AB01标段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2017年梅河口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AB01标段施工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1. 招标条件

2017年梅河口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AB01标段施工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标段 路线名称 里程桩号 路线长度
(km) 主要施工内容 建设地点
AB01 黑大公路(G202) K1018+800-K1080+000 61.2 改造原路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 梅河口境内
抚公公路
(G504) K196+000-K208+200 12.2
2.2 计划工期: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10月2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三年内在吉林省境内完成过二级或一级干线公路养护工程中的安保工程或安保专项治理工程累计不少于200万元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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