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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航道测量中心老矶头码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长江航道测量中心老矶头码头改造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以长航规【2013】3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

 1.招标条件

长江航道测量中心老矶头码头改造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以长航规【2013】3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航道测量(武汉)中心,建设资金全部来自国拨资金,招标人为长江航道测量(武汉)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改造码头仍位于码头原址,即汉江下游右岸,距汉江入汇长江口门约2km处。
2.2项目建设内容:对长江航道测量中心老矶头码头进行改造。新建地牛4个;更换锚链6根、水尺12把;新增跳囤1座、钢连桥2座用于建设码头2艘趸船间链接通道;新增视频监控系统1套;改造供电、给水、通信、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工期:9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上述项目建设内容的施工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具备的资质、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3.1资质条件: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不得有亏损。提供近3年(2014-2016)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3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额19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
3.4信誉要求:(1)企业近3年未受到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2)企业在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等违规现象发生;
3.5项目经理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6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本项目投标;
(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港航工程或航道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成立的项目组织机构中,专职安全员配备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7月27日,每日9:00至11:30,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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