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工程经河源市水务局、财政局《关于源城区新陂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河水建管〔2016〕1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投资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河源市源城区新陂河治理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4.0km,新建护岸4.474km,河道清淤3.655km,新建亲水平台8座、景观点1处,重建桥梁1座。招标控制价为13696813.70元,其中暂估价(暂列金)450000.00元(下同)。
2.2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范围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4)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9人,其中
①项目经理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③拟投入本工程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不作注册要求);
④拟投入本工程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⑤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安全员1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此“五大员”不作注册要求,安全员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⑥以上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2017年1月~2017年6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社保。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的查询记录为准)。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文件将被否决。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形式。
采用银行转账的要求为:投标保证金应于报名截至前采用银行电汇(或转帐)形式前从本企业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如下:
户 名: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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