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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业务用车租赁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对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业务用车租赁公司招标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

 受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对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业务用车租赁公司招标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密封谈判。

一、项目编号:BKHJJP[2017-02]_3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业务用车租赁公司招标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共五包:报价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者多包进行投标,所投标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越野车,采购预算:450000.00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备注
1 越野车 20万左右、5座
第二包:轿车,采购预算:180000.00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备注
1 轿车 20万左右、5座
第三包:商务车,采购预算:135000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备注
1 商务车 20万左右、7座
第四包:客车,采购预算:90000.00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备注
1 客车 8座-19座、20座-39座、40座-55座、20座考斯特
第五包:货车,采购预算:45000.00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备注
1 货车 2.5米、4.2米、7米以内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的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一年。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须具有《山西省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第四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客运、第五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货运;
8.报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对象为:法人、法定代表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21日起至2017年7月25日止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公休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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