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宣州区Y017扎门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编号:XZQ-GC-GK-2017-158001)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宣城市宣州区周王镇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宣州区Y017扎门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纸质文件)
三、招标人:宣城市宣州区周王镇镇人民政府
四、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扎门路位于周王镇,起点位于扎门街道,终点位于龙潭。本项目的建设对提高农村公路出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扎门路设计时速为20公里/小时,路面宽度为3.5米,路基宽度4.5米,路线全长为3.7公里。
2、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6、项目招标控制价:213200.00元。
注:1、投标人须承诺,对该项目各标段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即合同价,投标人已认真复核,同意按此价作为投标报价。一旦中标,合同价按中标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量,结算时,各项同比下浮(中标价相对与控制价的下浮比例)作为合同实施的依据。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公路养护资质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职称(常驻现场、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不得兼职,无在建工程或不在中标期公示内)。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6、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7、财务:无。
8、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1日15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