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乌兰察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采用询价,采购环境监测业务用车。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 环境监测业务用车
批准文件编号 : 乌财购准字(电子)[2017]210号
采购文件编号 : 乌政采[2017]询42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环境监测业务用车 2 等详细参数等见询价通知书 45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供应商认定采购需求的指标或要求有倾向性、歧视性等问题,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中心等相关部门提出。资格预审要求:资格预审期间供应商携带上述资质证书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乌兰察布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预审。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07月21日至2017年07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2:00时,下午 2:30—5: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