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B-170031-087。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16年9月2日《关于深入开展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全面开展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地市级以上电网企业、总装机规模600MW以上发电企业,以及参与中型及以上电力建设项目的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全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电力建设企业的应急能力建设评估,为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映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能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电力应急体系奠定基础。
依据《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试行)》和上级公司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应急基础为重点,以强化应急准备为关键,以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为核心, 结合招标人生产实际,针对事故预防与应急准备、风险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四个方面按照静态查评和动态考评两个方法对发电企业应急能力进行全面的评估。专家组深入现场调查,与企业人员交换意见,提出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
2.2招标范围
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急能力评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具备发电企业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一级评审机构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3.4三年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3.5投标单位不能作为其他投标单位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3.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问题;
3.7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等行为;
3)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4)没有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