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驻马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 驻政采招【 2017】 124号
2.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项目名称 基本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万元) 排查频次
驻马店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 详见“项目具体技术、服务要求” 1年(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28 1.全面排查 2次(排查 1次、复查 1次)。
2.参与政府(或安委会、安委办)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治理)等综合性检查、排查全年不少于 3次(大检查、专项整治企业不限于采购需求所列企业范围)。
注: 1、本项目不分包。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参加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或产品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的页面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