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比选为2017中国(宁波)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产品博览会中国电信陈展项目的采购,依据中国电信集团与宁波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共建智慧城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围绕“智慧城市”发展目标,围绕本届智博会主题“荟萃智慧应用,建设智慧城市”,坚持“高端定位、应用牵引、融合创新、领航智慧”的原则,以智慧应用为核心,以创新应用为动力,将中国电信参与智慧城市十大应用系统建设的众多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新范例进行展示,使之成为集演示、体验、交流、咨询与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城市应用综合展。
本次比选主要针对智博会中国电信陈展位的整体设计、搭建、集成与撤展进行总承包,内场展位面积315平方米(中国电信展区)+195平方米(电信合作伙伴联合展区),展馆高15米,展位搭台限高6米;外场展位面积60平方米,场地为开放式展位。项目最高限价198万元人民币(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1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4号馆。
1.2服务时间:2017年9月8日前完成场馆搭建,9月10日完成场馆撤展。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参选人应提供全套注册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参选人如已按国家“三证(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或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则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1.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 参选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6 参选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1.7 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可进入本项目的详细评审。
4. 获取比选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5日之间,将单位介绍信盖章扫描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税务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