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JXZS20170524GK215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上限控制价:下浮率10%(下浮率有效范围10%~100%),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上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开发房地产项目、住宅项目及其商业项目的广告宣传制作。(投标人必须对品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品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 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即从2014年7月2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向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营业执照上具有设计、制作、庆典活动策划、广告发布等经营范围;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1.登记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1 日至2017年7 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