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凤县文化广电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县《彩凤新声》梦幻凤凰湖山水实景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名称:凤县《彩凤新声》梦幻凤凰湖山水实景剧项目
6-1、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6-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6-3、供应商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即“独立供应商”),也可是由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即“联合供应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6-4、本次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须具备舞美工程企业综合技术壹级资质或专业舞台设计制作工程甲级资质;
(2)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须具备喷泉水景设计、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1、发售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