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海南省琼中县和平镇堑对村南依湖水上栈道工程已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中发改审批函〔2017〕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级配套,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栈道总长度为96.31m(其中栈道一19.45m,栈道二7.20m,栈道三8.80m,栈道四60.86m);亲水平台100㎡(其中观景亭13.26㎡);钓鱼台95.94㎡;空中廊道69.65m。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7年 07月 21日至 2017年07 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