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 2016年都江堰市公路路侧护栏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都发改审批【2016】7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都江堰市公路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 本级财政资金及上级补助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都江堰市公路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都发改审批【2016】7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对都江堰市多条道路增设路侧护栏约52.16公里,主要包括:彭青路、成青快速、中崇路、北灌路、崇天路、聚胥路、民羊路等。
2.2建设地点:都江堰市青城山镇、大观镇、石羊镇、中兴镇、崇义镇、聚源镇、蒲阳镇等。
2.3计划工期:施工:180个日历天,监理周期:自本项目施工开始至质量缺陷期结束。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施工 1 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3年完成过3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监理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外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入川从业登记通知》;近3年至今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24 日 上午09:00时 至 2017年 7 月 28 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