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1.1 本中江县仓谭路和家沟至场沟垭口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审批﹝2016﹞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江凯通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江凯通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审批﹝2016﹞17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内容和规模:中江县仓谭路和家沟至场沟垭口段公路改建工程,道路全长10.4公里。
2.2、建设地点:中江县境内。
2.3、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7年8月。
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标段的施工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项目招标标段划分为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施工标段:中江县仓谭路和家沟至场沟垭口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
监理标段:中江县仓谭路和家沟至场沟垭口段公路改建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省外企业还需持《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近3年已完成0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省外企业还需持《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月 日00时00分00秒至2017年 月 日23时59分59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