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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山后地区配套电力管道工程(翠湖东路)(第六标段)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 海淀山后地区配套电力管道工程(翠湖东路)(第六标段)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海淀发改(审)【

 1.招标条件

本 海淀山后地区配套电力管道工程(翠湖东路)(第六标段)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海淀发改(审)【2016】8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的建设地点 京密引水渠北侧路到海淀区翠湖南路
2.2本的建设规模 793米 、合同估算价 1980 (万元)
2.3本的计划工期 205 日历天
2.4本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图纸所示桩号3+297~3+917间的干线2.0*2.3m暗挖隧道,及其范围内支线隧道工程,以及桩号范围内的检查井、接地、电缆支架、井盖监控、埋管等。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7-7-20 9:00:00 至 2017-7-24 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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