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扶余市陶赖昭镇四号村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余市陶赖昭镇四号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新建3米宽道路250米、4.5米宽道路6375.3米。
2.2 建设地点: 扶余市陶赖昭镇四号村内。
2.3 计划投资:389.5374万元。
2.3 计划工期: 2017年8月19日至2017年9月18日,共计3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