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佛上线(X505)道路改造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
禅发改投函【2017】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佛山市禅城区公路交通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内,为旧路改造工程。塱沙路西起兴塱大桥东引道,东至佛山大道,双向六车道,道路两侧均设置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现状路面为混凝土路面结构。道路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路线长度约4.765km,道路宽度约40m,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km/h。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项目建安费为7488.1568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
佛上线(X505)道路改造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路线交叉、安全设施、供电照明、环保绿化、排水(雨、污水)、景观、综合管线及其他工程等)的工程勘察(含地质钻探)、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预算,采用三级清单形式)、交通疏导方案(图纸)以及配合招标人的后续服务工作(含施工招标及施工配合等)并提交设计工作总结报告与进行项目有关的科研、报奖工作等。
2.3 勘察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 承包人签订合同后
15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修编
5 日历天完成;
(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
15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送审稿,施工图修编
5 日历天完成;
(3)工程勘察:以满足上述设计各阶段相应深度和设计周期要求;
(4)在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后
40天内完成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含施工图设计修编,如果需要)(在规定时限内,根据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甲 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丙 级(或以上)资质。;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
公路 行业
甲 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
公路 行业
公路 专业
甲 级(或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业绩:近3年内(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6个月,即
2014 年
7月至今)完成过1项长度不小于3.7km的一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公路)的设计工作。
3.2 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近3年内(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6个月,即
2014 年
7 月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长度不小于3.7km的一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公路)的设计工作;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3.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或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5)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最新年度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
(6)在佛山市公路设计企业最新年度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
(7)投标人近三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6个月,即
2014 年
7 月至今)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行为;
(8)投标人近三年内(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6个月,即
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6个月,即
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注:以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资料,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材料原件需装订在商务文件正本中。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3.6 根据《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关于建立佛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8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等规定,投标人须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各投标企业办理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3.7 其他详细资格要求见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dlztb.cn/ ,业务咨询电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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