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诺尔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GGGC2017-GKZB-JT-JL/JC-100】
1. 招标条件
省道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诺尔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诺尔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1434号文件批复;两阶段初步设计已由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以锡交公[2017]1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投资补助、地方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省道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诺尔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省道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诺尔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路线总体呈东北至西南方向,起于克什克腾旗与多伦县交界处的四道河子村吐力根河桥中心,与拟建的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多伦段公路起点顺接,经四道河子村、骆驼井子、一家河村、蔡木山乡、多伦诺尔镇、终点止于多伦南互通环岛处,与省道304线多伦诺尔至西干沟段一级公路起点相接。
路线全长55.5公里,完全利用1.2公里,新建54.3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里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其中:新建段中有8.89公里路基宽采用16米,其余路段路基采用12米。设大桥2座、中桥5座(含赤峰代建一座)。
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二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编号 | 主要工作内容(招标范围) | 服务周期 |
SBJC 水土保持监测 | (1)项目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2)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3)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4)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水土保持评价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5)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等应各级水利、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与水土保持监测相关的报告书,组织报告评审并确保取得相关批复文件,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并承担竣工验收过程中与水土保持监测相关的费用;(6)施工期间由于与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不符而发生变更所必须的相关工作。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项目成功通过水保专项验收之日止。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标段名称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SBJC 水土保持监测 | 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甲级) | 近5年(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独立承担过1条二级及以上公路水土保持工程监测工作。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其投标均无效。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投标人诚库注册
4.1.1注册
4.1.2注册方式:投标人自行在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mzwggzy.com.cn)获取注册流程及操作步骤,注册并取得证书和CA锁、办理诚信入库。
4.1.3注册咨询方式:手机18951132056或15189503275;QQ:2694077910。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2.1取得CA锁并已办理诚信入库的投标人,凭CA锁进入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mzwggzy.com.cn),通过网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出售(下载)时间:2017年7月24日9时至2017年7月28日17时。
4.2.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wggzy.com.cn)】/【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和(或)“【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网站(www.huajie.com.cn)”栏目,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人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水土保持监测(SBJC)标段人民币3000元整。保证金方式:银行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24:00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4室(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北京路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签署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8.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单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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