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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粤交建资(2017)824好号
  项目名称  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粤交建资(2017)824好号
  批复单位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选择...
  公告内容 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下称“本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6﹞56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方式,对本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邀请国内有兴趣的投标人按招标公告的有关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位于广东省梅州市,起于丰顺县北斗镇(接汕梅高速公路),向西经丰顺县汤坑镇、汤西镇、八乡山镇、五华县郭田镇、河东镇,止于五华县横陂镇(接兴汕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本项目全长约40.1公里,互通立交5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项目概况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1,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2.2招标范围 本次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范围包括本项目全线所有路基、桥涵、隧道、隧道、路面、绿化等土建工程(含改路改沟工程),全线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收费站工程,房建工程以及临时性建筑物及设施、业主购买的设备等所有相关工程项目。 2.3标段划分 本次保险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表所示。根据工程建设招标及设计变更的情况,招标人保留对保险标段的划分进行合理调整的权利。
保险标段 起止及里程 保险金额 备注
QT-BX 全线的路基、桥涵、隧道、路面、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含改路改沟工程)、机电、收费站、房建工程以及临时性建筑物及设施、业主购买的设备等所有相关工程项目。   最终以实际施工图为准
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若投标人为该保险公司之分支机构,需为经投标人总公司唯一授权的省级分公司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同一法人代表人或其中一家公司是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只能由一家省级分公司及以上购买招标文件; 3.2投标人总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亿元; 3.3投标人财务经营状况良好,2014年至2016年的年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3.4投标人在广东省境内须设有分支机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财产保险经营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以及2014年至2016年偿付能力说明、总公司授权书原件(如总公司作为投标人则不需提供,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注释:该申请表一式二份)等上述一套资料(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于2017年7月24日至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参考资料)每套收取费用500元,收后不退。 4.3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CA证书,无CA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CA卡的办理详情参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n)服务指南栏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关时间或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通过电话、传真或其它书面的方式及时通知各投标单位。 6. 7.
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1 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l-2014 )的相关规定。 四、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项目地理位置图-(小像素2)
附件2: 总公司授权书    (投标人总公司全称)   现正式授权    (投标人全称)   为“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唯一授权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提交投标文件、保险合同签订、执行和售后服务等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我司同时证明     (投标人全称)      为省级分公司或以上的分支机构。 投标人总公司名称:                                (公章) 授权日期:
  附件3  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3-1  资质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若投标人为该保险公司之分支机构,需为该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投标人在广东省内设有分支机构。  
      附件3-2 财务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备注
财务能力 1、投标人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30亿元。 以营业执照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2016年审计报告所列的实收资本(股本)为准。
2、投标人总公司2014年至2016年的年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以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为准。
3、投标人总公司2014年至2016年的平均原保险费收入不低于50亿元。 以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为准。
 
  附件3-3 业绩最低要求
项目 要求 备注
承保业绩 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成功承保过1个保额在10亿以上或保费在100万元以上的国内基建项目的工程险业绩。 基建项目专指高速公路、地铁、地方公路、城际轨道。提供保险单明细表或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理赔业绩 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成功处理过1个以上国内基建项目单次赔偿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险业绩。 基建项目专指高速公路、地铁、地方公路、城际轨道。提供理赔项目的赔款确认书、赔款协议、赔款计算书等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如投标人为省级分公司,可提供自身(含下属分支公司)或所属总公司的业绩,不含其它省级分公司的业绩;如投标人为总公司,可提供自身或其下属分支公司的业绩。同一法人代表人或其中一家公司是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只能由一家省级分公司及以上购买招标文件; (2)如为投标人参与共同承保的项目,必须是投标人作为首席承保人的业绩,金额仅计投标人的承保份额。  (3)承保时间指保险合同生效日;理赔处理时间指结案赔付的时间。两者均须在规定的期间内方被认可。 附件3-4 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没有被国家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 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注:1、近三年是指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                                                                        2、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其查询结果原件应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中。查询结果出具之日应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月内,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并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查询范围至少应包括2014年7月1日至查询之日。
大(埔)丰(顺)(五)华高速公路丰顺至五华段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招标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为规范本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国家和广东省现行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工程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2. 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2.1.1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按粤交基[2010]1373号文的规定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 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的如下内容: (1)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如有); (5)综合评分; (6)推荐中标候选人; (7)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第一个信封)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需逐页签字盖章,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人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 (5)保险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应有效;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能通过第一个信封的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5.资格审查 (1)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的附件3 “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最低要求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信誉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2)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否决其投标。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响应、商务、技术方案及报价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打分, 满分100分,其中商务、技术、报价的分值分别为25分、10分、65分。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得到技术得分。 6.1 第一个信封的评审(合同条款响应、商务、技术方案) 6.1.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通过响应性评审,否决其投标。 6.1.2 商务技术评审 商务技术评标内容及具体评分标准:
序号 评  分  内  容
1 商务 (25分) 财务能力 (16分) 公司注册资本金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5亿元(尾数不计)加 0.5分,最高加4分。
2 2014年至2016年的年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 (2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2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总公司2014年至2016年年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每增加5%(尾数不计)加0.2分,最高加0.8分。
3 2014年至2016年度总公司平均原保险费收入 (4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2.4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总公司2014年至2016年平均原保险费收入每增加70亿元(尾数不计)加0.1分,最高加1.6分。
4 业绩 (9分) 承保业绩 (6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3.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符合资格审查条件承保业绩加0.3分,最高加2.4分。
5 理赔业绩 (3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8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理赔业绩加0.2分,最高加1.2分。
6 技术 (10分) 服务方案(10分) 项目具体保险服务方案及其它优惠条件 (10分) 响应保险方案和理赔服务方案的各项要求,不提出偏离条件的,得6分;如增加更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服务内容及优惠条件的(如免赔额、查勘时效、索赔手续及时效等),由评委酌情打分,评分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最高得10分。
注:(1)如投标人为省级分公司,可提供自身(含下属分支公司)或所属总公司的业绩,不含其它省级分公司的业绩;如投标人为总公司,可提供自身或其下属分支公司的业绩。同一法人代表人或其中一家公司是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只能由一家省级分公司及以上购买招标文件。 (2)如为投标人参与共同承保的项目,必须是投标人作为首席承保人的业绩,金额仅计投标人的承保份额。 (3)承保时间指保险合同生效日;理赔处理时间指结案赔付的时间。两者均须在规定的期间内方被认可。   6.2 第二个信封的评审 只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个信封的评审。 6.2.1 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需逐页签字盖章,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2)填报了投标价,且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能通过第二个信封的评审,否决其投标。 只有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6.2.2 报价评审 (1)投标报价中的数量如出现遗漏或少报,如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规定属无效标范围或非实质性响应的将否决其投标。 (2)如报价文件所报内容或数量与技术文件不一致则以技术文件内容为准。投标报价中多报的不予减免;出现漏报的投标人,则要求投标人在原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增加漏报的项目。当基价与保费费率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保费费率予以修正;当保费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投标人如不接受,则否决其投标。 (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A.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报价表保险费。 B.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为        万元。 C.有效投标报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D.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保险费)。 (4)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评分公式: 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经济评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5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 7.投标文件的澄清 7.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否决其投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2有关澄清、说明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商务、技术及报价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原则,向招标人推荐最大限度满足招标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最高的综合得分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则按下列顺序确定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候选人: ①以报价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第一候选人; ②如综合得分相同,上述①项也相同,则按技术方案中得分高的投标人为中标第一候选人; ③如综合得分相同,上述①、②项仍相同,则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投标人为中标第一候选人。 (3)、若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中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推荐为本次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标则自动失去中标候选人资格。 (4)、出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10.定标原则 10.1招标人应首先选择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2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3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发生以上第10.2和10.3 款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但该名候选人应无条件接受第一中标候选人所申报的费率及承保方案,或重新组织招标。 11.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1.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1.2 开标记录情况 11.3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1.4 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1.5 投标人排序 11.6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1.7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1.8 附件 12. 其他 在本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如投标人发生以弄虚作假或互相串通谋取中标等欺骗行为,一经发现,除按废标处理外,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发布人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7-24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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