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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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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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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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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金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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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5亿元(尾数不计)加
0.5分,最高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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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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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至2016年的年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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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2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总公司2014年至2016年年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每增加5%(尾数不计)加0.2分,最高加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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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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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至2016年度总公司平均原保险费收入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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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2.4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总公司2014年至2016年平均原保险费收入每增加70亿元(尾数不计)加0.1分,最高加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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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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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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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业绩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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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3.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符合资格审查条件承保业绩加0.3分,最高加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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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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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业绩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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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8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理赔业绩加0.2分,最高加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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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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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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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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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具体保险服务方案及其它优惠条件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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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保险方案和理赔服务方案的各项要求,不提出偏离条件的,得6分;如增加更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服务内容及优惠条件的(如免赔额、查勘时效、索赔手续及时效等),由评委酌情打分,评分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最高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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