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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局新丰镇机务段安保业务项目 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西安铁路局委托就西安铁路局新丰镇机务段安保业务项目组织商务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商务谈判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商

受西安铁路局委托就西安铁路局新丰镇机务段安保业务项目组织商务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商务谈判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商务谈判。

一、项目编号:11707015

二、项目名称:西安铁路局新丰镇机务段安保业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商务谈判采购共1包,商务谈判供应商按照以下采购内容中的包件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商务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包件号

包件名称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使用单位

到货时间

到货地点

技术要求

谈判保证金(元)

包件1

新丰镇机务段安保业务

新丰镇机务段安保业务

项

1

新丰镇机务段

2017-08-10

新丰镇机务段

详见谈判文件

5240.00

备注:

(1)本次实际采购的内容和数量,以包件规定的采购内容和数量为准,并按照使用单位指定的地点提供基地安保服务。

(2)本次采购,商务谈判供应商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谈判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3)采购范围包括:西安铁路局新丰镇机务段安保业务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商务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 本项目以商务谈判供应商的不含税单价作为评标价,即经评审的最低不含税单价的商务谈判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5) 含税单价用于合同签订和该项目的标的结算。成交供应商结算须开具有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合格商务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谈判文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商务谈判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服务范围涵盖门卫、巡逻、区域秩序维护;

4.商务谈判供应商在从事安保服务管理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或不良反映,无负面社会影响,管理项目无投诉;

5.商务谈判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至2017年与交通运输行业、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或维护大型活动公共安保秩序项目签订的合同至少一份,以及与合同相对应的使用单位出具的服务情况良好证明,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谈判。

五、商务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获取方式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文件。

报名方式:在本公告最下方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资料。

联系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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