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村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化德县交通运输局以化交发〔2017〕第26、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化德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化德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化德县西佳木斯矿山公路全长9.010公里,其中主线路线线位总体东西走向,长8.440公里。起点与S208相交。支线路线线位总体南北走向。路线全长0.570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采用沥青路面结构;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
化德县垃圾厂公路全长8.165公里,共包含3条道路。其中1线为原有沥青路面改造,长6.259公里。2线为新建道路,路线全长1.755公里。3线为新建道路,路线全长0.151公里。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1日,交工日期:2017年10月31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垃圾厂公路(乡道035城关镇—垃圾厂段)、西佳木斯矿山公路(乡道034佳木斯—益民村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设置总监办2个。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
①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②近5 年(2012年7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四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施工监理任务;
3.2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监理标段中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监理标段指“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3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