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三庄乡2017年民生实事道路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序号:SYA201707141478
泗阳县三庄乡2017年民生实事道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上述路做法均为18cm厚C30商品混凝土道路面层,道路基层为20cm厚12%石灰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工期: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预算价:686360.46元,控制价:686360.46元;
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50%,满一年并无质量问题的付款达工程合同价款总额80%,工程审计后,按照审计结果付清余款。 b、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凭证(申请)后乡政府方可支付。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具有有效的安全B证;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且具有有效的安全B证;
5.3.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单位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录查询信息;
5.3.7企业应具有经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65分;
友情提醒:(1)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2)信用报告的备案工作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负责办理;(3)2016年8月20日前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应按2016年版标准出具跟踪报告,使用以跟踪报告为准;(4)符合要求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诚信泗阳网”( http://www.dlztb.com///)专栏《信用报告办理指南》;(5)泗阳县信用办联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