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炉磨组火检单元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25
招标编号:HNZB2017-07-03104
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炉磨组火检单元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已具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范围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炉磨组火检单元升级改造项目,系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B&W〉有限公司生产的自然循环煤粉炉,其中制粉系统为正压冷一次风直吹式,配备5台ZGM95型磨煤机(北京良乡制造),每台磨组均装有优威森MFD双智能火检单元四台(详见技术规范)。公司地址位于宁夏青铜峡市大坝镇,距银川67公里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大坝电厂)厂区。
1.2招标范围
本次包括智能火检单元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协助安装调试及技术指导等相关所有费用(详见技术规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 投标人提供的双智能火检单元要求必须实现检油、检煤、油煤混检三种火检方式及相关配套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近三年(指2014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具有五份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使用的产品供货业绩(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具备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具有履行本次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6.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近一年内在华能系统内无不良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7月25日9:00起至2017年7月31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