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年度中国联通重庆市分公司公务及生产用车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2017-07-25
本比选项目为 2017-2019年度中国联通重庆市分公司公务及生产用车定点维修集中采购(第二次),招标编号:0703-1740CIC1K418, 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竞标人(以下简称竞标人)可前来竞标。
1. 比选范围
1.1 比选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主要提供2017-2019年度中国联通重庆市分公司公务及生产用车维修材料及维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以及竞标一览表);服务周期:合同生效后36个月。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按服务区域划分份额,按照采购预算金额第一名60%、第二名25%、第三名15%的份额进行分配(注:若中标人数量少于3人,则剩余份额重新招标)。
份额一(60%)对应的服务区域:江北、渝北、两江、北碚区。
份额二(25%)对应的服务区域:渝中、九龙坡、沙坪坝、大渡口区。
份额三(15%)对应的服务区域:南岸、巴南区。
1.3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限价(详见竞标一览表),采购预算金额为270万元(不含增值税),竞标人投标单价高于单项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竞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竞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资质完整、有效(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及国税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2.2 本项目要求竞标人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资质不低于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2.3 本项目要求竞标人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已签订的类似车辆维修合同至少3个,且每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发票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订单+发票,关键页至少包括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物及签订日期。)
2.4服务响应要求:一般维修2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维修,重大维修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维修;(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5信誉承诺
竞标人必须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竞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竞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竞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竞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竞标人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
(6)投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6本项目要求竞标人应具备提供驻地化售前和售后服务支撑的能力,提供营业场所购房或租房协议,或承诺中标后须在重庆设置售前和售后服务机构(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具备承诺条件,提供营业场所购房或租房协议,并接受现场核实,如不能达到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注:1、未通过基本资格条件评审的竞标文件将被否决;2、本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证书、发票、三方证明、合同材料凡未单独说明需要原件的,均不强制要求提供原件,但不排除因为复印件不清晰或评委会需要核验材料真实性时对竞标人提出原件现场核验的情况。请竞标人充分把握风险,自行决定是否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参加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竞标人,其竞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 25日至2017年7月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