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理新世纪荷园后勤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大理新世纪中学超市租赁项目(项目编号:TPDL-2017-C99)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采用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承包商参与本项目竞价活动。
3.1经营方式:自主经营,在经营期限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者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3.2招标范围:全校师生约3000人。
A包:第一超市食堂综合楼,建筑面积187.20㎡,25万元/年;
B包:第二超市南大门简易房,建筑面积149.52㎡,25万元/年;
租赁费不包含:1、卡机使用费60元/月/台(采购人负责提供卡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2、水电费按月按实结算。
备注:承包商可以同时就以上两个包号进行报名,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评标竞标顺序按包号顺序进行,中了A包的投标人就不参与B包的竞标。
3.3要求:严禁售卖烟酒;实行总体责任制及门前三包责任制;小卖部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所售商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食品、饮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出现质量问题,由经营者承担全部责任。
3.4经营范围:在指定场所经营各种副食、预包装食品、瓶装饮料等不需要加工就可出售的食品和部分日用品;严禁采取任何方式出售药品、香烟和任何酒类。
3.5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超市私自转租或分租。
四、租赁期限: 2年,租赁期间食宿自理;租赁期限届满,10天内腾空房屋,如10天内不腾空,视为放弃房屋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由采购人自行处置。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符合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并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承包商均可报名,报名时还请提交以下证件的原件审验并提供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1)具备有关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即可);
2)投标申请人携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前来报名;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代理人参加时提供);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自行承诺);
5.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 日至2017年8月2日每天9:30~11:30至14: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