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三明大坂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元发改〔2017〕7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明大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三元区政府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三明大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三明市三元区城东乡台江村大坂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 道路分为园区主干道及园区次干道共七条线,其中园区主干道按城市道路主干道标准设计,为双向六车道, 园区规划一至六路道路按城市道路次干道标准设计,为双向四车道,路面采用高等级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式、一平土石方工程、护坡、排洪沟等。建安造价约2.476亿元(其中土石方工程约8269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三 明大坂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全过程监理及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约定的监理工作 ; 共分成一个标段 。
2.4. 监理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以及完成施工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本项目的总体建设工期为36个月 。
2.6. 监理服务费: 土石方部份监理费按 10 万元包干价计取,其他项目监理费用以最终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扣除土石方工程)为计费额,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的50%计取 。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期延期及其他风险,中标后不另行计取监理延期等相关费用,竣工结算监督和保修期监督 服务费视为含在监理服务费中,不另支付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至 2017 年 7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