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涉及制冷作业、电气电焊、高空作业、装载机操作共四类特殊工作证取证及复审培训工作。 制冷作业、电气电焊、高空作业发证机构须为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装载机作业发证机关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服务的单位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2.2 注册资本:不低于 50 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申请文件接收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2.3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6 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 (提供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
2.4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 2014 年以来承接的类似特殊工种培训业绩(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2.5 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即日起 至 2017 年 8 月 3 日止,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