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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居零星工程住房质量安全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6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康居零星工程住房质量安全鉴定项目己由 银川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局

 1、招标条件

康居零星工程住房质量安全鉴定项目己由 银川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年4月16日第61期)《关于康居营业房不动产登记问题会议纪要》精神,要求由银川市代建局委托房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房屋鉴定企业性收费,由银川市代建局向市政府申请专项资金。
2.2、招标范围:A1区24号楼,面积为2165.99平米。
A2区30号楼,面积为4632.32平米。
A2区22号楼,面积为3932.94平米。
A3区27号楼,面积为5453.31平米。
A3区28号楼,面积为2780.96平米。
A4区25号楼,面积为5270.33平米。
A4区26号楼,面积为3586.16平米。
东湖苑9号楼,面积为5598.72平米。
东湖苑11号楼,面积为2948.16平米。
东湖苑12号楼,面积为3546.24平米。
亲水苑1号楼整体,面积为8959.12平米。
C区4号楼,面积为6039.24平米。
C区9号楼,面积为6843平米。
A1区14号楼2单元601室,面积为90.16平
合计:61846.65平米。
2.3、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里需包含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具备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需含房屋鉴定)。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07月 24日至 2017年 07 月 2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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