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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郎洼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项目编号:KD-CZ-GK-2017-081)竞争性磋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人民政府机关委托,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静海区沿庄镇郎洼村太阳能路灯采

 受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人民政府机关委托,可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静海区沿庄镇郎洼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静海区沿庄镇郎洼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
2.项目编号:KD-CZ-GK-2017-08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路灯 符合工程项目对应的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保修期限 27.5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供应商应提供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应包括:太阳能路灯安装、照明设备安装、太阳能路灯或其他照明设备制造或销售等与采购内容一致或相关(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胶装在投标文件中)。 (三)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所投太阳能路灯及附件设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及服务授权函;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提交响应文件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货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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