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济宁医学院
五、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济宁医学院零星维修和零星绿化工程采购项目。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管理能力;
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时间:2017年7月28日前,每日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