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罗源电厂一期(2×660MW)工程降噪隔板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华能罗源电厂一期(2×660MW)工程降噪隔板安装工程。
招标单位: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将军帽村华能罗源电厂施工现场
三、招标内容
降噪隔板安装,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标工期要求
拟定于2017年9月1日开工, 2017年11月 20日前竣工(实际开竣工时间,根据工程进度由甲方确定,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实际调整工期,报价不予以调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5.2投标人必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3投标人需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4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需具有至少1项火电厂烟囱或高层建筑外墙施工已完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含、能反映工程内容、签字盖章页)和交工验收证书影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影印件),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中明确的完工时间为准。
5.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5.6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8投标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5.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10本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评标资格;
六、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合格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25日9:00起至2017年7月29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