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公路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G243(原S317线南丹至乐业公路)地质灾害整治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G243(原S317线南丹至乐业公路)地质灾害整治工程
二、项目编号:GTMZ3C2017023-1
三、磋商内容:换填土,修复挡土墙、水沟、修复路面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49.5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六、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5、购买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活动过程中(签署磋商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议、承认评标结果)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017年07月2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08月01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